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岗人员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按照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14〕1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岗人员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规定
1.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凡公费出国(境)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因私出国(境)证件出国执行公务。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5〕2号),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次数,不得超过最高限量规定。
2.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管理办法(试行)》(云办发〔2003〕28号)、省委组织部《云南省特定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办法》(云组发〔2009〕22号),我市纳入特岗人员(主要指副县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离退休两年以上的厅级干部和退休两年以内的县级干部;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等需纳入特岗人员管理的人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须报市委审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含边境地区出入境)。避开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使用公费、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不予批准。
二、全面清理特岗人员出国(境)证件
1.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决杜绝特岗人员违规私自持有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因公出国(境)证件,要按规定及时交由发证机关或其指定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特岗人员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商有关部门注销其证件,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按照云组通〔2014〕19号文件要求,特岗人员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要进行清理登记,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在去年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对特岗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今年集中清理的对象主要为特岗人员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若特岗人员还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及其他出国(境)证件的,也要进行清理,说明情况,一并上交。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将本通知印发到每一名特岗人员,提醒其及时说明情况,交回证件。特岗人员要主动配合,注意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特岗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填报情况的衔接,如实、准确提供个人持有的有效期内出国(境)证照情况,不隐瞒、漏报有关情况。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清理情况,填报《特岗人员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连同清理出的出国(境)证件,一并于3月31日前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三、严明因私出国(境)纪律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被列为特岗人员的国家工作人员,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将视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未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而私自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2.未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而私自出国(境)(含边境地区出入境);3.未按规定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4.提拔任用后未及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5.违反因私出国(境)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明确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流程
经2015年3月6日玉溪市出国(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特岗人员因私赴台纳入统一管理,参照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流程报市委审批。
为便于我市特岗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促进审批工作高效快捷,我们起草了《玉溪市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工作流程图》、《玉溪市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所需材料清单》、《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请示样稿》等流程、清单、样稿,并附审批表格(见附件1—7),一并印发。请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下载后,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妥善保管(相关流程、清单、样稿、审批表同时挂载在外网邮箱,账号yxcgsp@126.com,密码yx123456)。从4月1日起,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按本通知所附流程和要求办理。
工作中若有疑问,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李生喜 联系电话:2022459
附件:
02-玉溪市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所需材料清单.doc
04-玉溪市特岗人员因私出(境)审批表(正县级用表).doc
08-特岗人员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情况汇总表.doc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