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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换证毕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 浏览:
摘要:各二级学院:为做好往届结业生换证重修补考工作,依据《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重修换证管理办法(试行)》(玉农职院发[2022]32号)第一款规定:“凡属我校正式录取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毕业时因有不合格课程(含实践...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届结业生换证重修补考工作,依据《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重修换证管理办法(试行)玉农职院发[2022]32号)一款规定凡属我校正式录取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毕业时因有不合格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或未修完规定课程、学分未达到要求而取得结业证,结业后可向学校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以及《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通知。现将通知相关事项如下请遵照执行。 

1、对象:

   往届结业生

2、获取重修考试参考资格

参加本次换证补考的结业生下载、打印并填写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并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023年3月31日(周五)16:00前,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段内,学校办公楼206室(教务科科长办公室申请换证重修经审核合格后,获取重修补考资格

逾期超过2023年3月31日1600)申请或未经教务科审核同意自行完成重修补考视为无效。

3、重修考试具体安排

3.1 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

1)教务科审核通过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后,统计其中的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汇总,下发各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形成《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单》,下发各任课教师执行重修任务。

2)任课教师在接到各二级学院下发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后,务必在2023年4月份的第一个周在智慧职教平台开课,开始组织重修,按照要求组织平时签到、布置作业、观看课程资源、批阅作业、在线安排考试,并在2023年5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完成重修(含考试)任课教师阅卷后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和试卷上网考自行下载学生答案)中填写成绩并由阅卷老师签名确认,2023年5月30日前上交教务科周常伟老师周常伟老师在收到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报教务科教学副科长,经教务科科长办公会集体审核后并加盖教务科公章

3)由金光哲老师统一安排重新选修公共选修课,要求在智慧树平台完成,学生按照要求在平台学习、签到、测验等教学环节完备并在智慧树可供查询,期满(2022年5月31日)成绩合格依照课程学分安排对学分予以认定,由金光哲老师将公共选修课重修成绩写入《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

4)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单》,在教务科审核通过后,加盖教务科公章,转交学生所属二级学院,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的成绩汇总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上交教务科周常伟老师。

3.2公共选修课奖励学分

(1) 比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第六章奖励学分进行公共选修课的加分(后附)将证据2023年5月31日报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3.3 思政课程

1)教务科审核通过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后,统计其中的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汇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形成《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下发各任课教师执行重修任务。

2)任课教师在接到各二级学院下发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后,务必在2023年4月份的第一个周在智慧职教平台开课,开始组织重修,按照要求组织平时签到、布置作业、观看课程资源、批阅作业、在线安排考试,并在2023年5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完成重修(含考试)。任课教师阅卷后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和试卷上(网考自行下载学生答案)中填写成绩并由阅卷老师签名确认,于2023年5月30日前上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在收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报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后并加盖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章。

   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将任课教师上交并审核通过的,并加盖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章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上交教务科周常伟老师由周常伟老师整理后转交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4 专业课、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1)在收到本通知后,各二级学院可以安排各往届生班主任通知结业学生,并要求结业生按照时间节点,按照要求填写上交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严格审核是否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在收到教务科审核通过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后,各二级学院可以安排专业课、专业选修课、毕业设计和实习的重修补考工作并下达《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给任课教师,并要求其遵照执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留存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重修学生自行照相使用。

3)实习重修按照正常在校生实习安排,要求在校友帮进行签到、周记、月记、总结等教学环节完备并可在校友帮可供查询,实习结束需要上交实习鉴定表,表中需要实习企业签章;

4)毕业设计(论文)按正常的在校生安排.

5)任课教师在接到各二级学院下发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后,务必在2023年4月份的第一个周在智慧职教平台开课,开始组织重修,按照要求组织平时签到、布置作业、观看课程资源、批阅作业、在线安排考试,并在2023年5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完成重修(含考试)任课教师阅卷后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和试卷上网考自行下载学生答案)中填写成绩并由阅卷老师签名确认,2023年5月30日前上交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在收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报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后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6)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在收到教师上交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单》审核合格后,将学生成绩填写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审核是否存在思政课、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如有,需要及时与教务科周常伟老师联系,取得该生的思政课、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之后统计四类课程的学分获得数,签署经办人姓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2023年6月7日前连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一并上交教务科(需要汇总上交: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②《《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③结业证书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请各位教学秘书上交前认真审核)。

7)教务科组织审核通过后,凭审核通过、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教务科公章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结业换证申请表附结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教务科组织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到指定的机房、时间进行成绩录入,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及时审核、教务科及时审核。成绩录入工作限2023年6月15日(周三)17:00必须完成。

3.4 特别说明:请各位教师、结业生认真执行

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五、(一)2:规定:不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份第一个周)向主讲教师报到,或重修签到时间不到三分之二以上者,取消本次重修成绩考核资格。

4重修成绩的公示复核、修改

重修成绩由教学秘书汇总,对学生个人公示,公示期为20236月15日17:00前,学生自行下载查看。

若对自己成绩有异议的学生,请在2023年6月30日17:00前书面向教务科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经过复核,如成绩确实为教师、管理者的错误所导致,则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如成绩非教师、管理者错误所导致,则不予修改。

5、换证时间及要求

参加重修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并且已经按时办理离校手续,无欠费、无纪律处分等影响取证因素的学生,20237月4星期一)7月7星期五)学校办公楼206室(教务科办公室)每天的9:30——16:00找到钟建明老师领取毕业证书。

5.1  结业证书(内芯,外壳不需交回)

5.2  因毕业证属于学生的重要文件,遗失将不能补办,因此需要学生本人到场确认签字领取,并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备注:过往届次学生如年代间隔较远则需重新依照学信网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要求重新提供照片和照片电子版因此可能会影响学生取证的时间。

6、特别说明

请参加本次重修的学生严格服从学校的管理,学院换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此通知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科网站教学工作http://www.yxnzy.net/jwc/djgz/index.html),解释权归教务科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科

2023218

 

附:

1、结业换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2、结业换证重修任务通知书(点击下载

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第六章奖励学分进行公共选修课的加分

第六章 奖励学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参加课外科技文化竞赛获得优胜奖励的,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及发表论文、作品、取得国家专利等科技文化创新成果的,经本人申请可以核计奖励学分。

第二十七条  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学术论文、专利发明,其奖励学分计入专业选修课学分,其余项目均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二十八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经明确的职业资格鉴定与课程相结合的除鉴定培训课程学分之外,获证学生也可申请奖励学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项一次,学生申请奖励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

第二十九条  奖励学分具体范围及其标准如下:

1、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和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获奖奖励学分

1 职业技能竞赛和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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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各类技能证书奖励学分

2 获得各类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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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科技文化创新成果奖励学分

3 取得科技文化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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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58ef8453bbfb38dd.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