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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就业局2014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1-01-24 浏览量:
红塔区就业局2014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近年来,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机构的高度重视,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已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我局接市级通知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14】22号)、省政府(云政办发【2014】30号)文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扶持,为保证以上政策具体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无偿资助
1、对象条件: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毕业前1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下同)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2、补助标准: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助。无偿资助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3、所需资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一式5份,《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一式4份;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4、无偿资助依照《红塔区高校毕业生无偿资助、场租补贴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打分,评分前5名经公示无异议报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向市级推荐,如遇市级审核落选按打分排名依次递补。
(二)场租补贴
1、对象条件: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一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以2014年为毕业学年,则指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毕业一年内:2013年毕业的,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14年8月之前)
2、补助标准: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3、所需资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4、场租补贴视报名情况按《红塔区高校毕业生无偿资助、场租补贴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评选。
(三)网店补贴
1、对象条件: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2、补助标准:审核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3、所需资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四)工作计划:
1.办理流程:(1)项目申请人向红塔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同时提: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2)红塔区就业局开展项目实地调查。(3)项目申请人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综合审核。(4)公示无异议报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向市级推荐并报送所有审核资料。(5)市级人社、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补助标准、公示后报省级。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7日
3.报名地点:红塔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凤凰路75号)就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2689766
红塔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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