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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学生军训实施方案
2014-09-07
来源:
作者:玉溪农职院团委
军训是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关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7﹞1号)、《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及2013年6月21日召开的云南省普通高校和承训部队学生军训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为加强对军训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训练和教学,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经2014年6月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军训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兴斌(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正全(院长) 陈家祥(副院长) 普发明(党委副书记) 李裕葵(副院长) 承训部队首长 成 员:许建辉(党政办公室主任) 郭 锐(宣传统战部部长) 陈 伟(计划财务处处长) 董绍辉(教务处处长) 张 辉(学生处处长) 白 桦(后勤处处长) 陶 涛(保卫处处长) 马 娅(团委副书记) 各系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在学生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兼任。 (二)参训学生及编队 2013级全体学生和2012级军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全院五个系共982名学生,每个系学生编为一个排。军事干部由承训部队指派,政治干部由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处处长及各系党支部书记担任。 二、各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 协调各系各部门工作和军训用车的安排;发布军训领导小组的决定、命令;负责来宾接待工作等。 2.宣传统战部 军训期间的宣传审查,对外宣传和院领导视察、阅兵等活动的宣传等。安排学校广播站、校园网及时播报、发布军训相关新闻和学生投稿。定期编印军训简报,军训结束后编印军训通讯等。 3.计划财务处 安排军训借款、各项支出的结算等。 4.教务处 负责军训学生《大学生军事教程》征订和军训成绩归档管理。 5.学生处 落实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负责联系承训部队并协商做好军训计划,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根据整体进程督促带队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6.后勤处 协调安排军训教官和师生的餐饮供应,负责水、电线路的维护,安排校医24小时值班。 7.保卫处 做好校园安保、军训场地及道路交通管制等保障工作。 8.团委 负责军训动员大会及汇报会的主席台布置,组织好军训期间的文体活动、晚会等。 9.各系 组织学生做好军训各项准备工作,选派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担任军训带队干部,督促带队干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跟踪军训期间学生的情况,关心、慰问学生,协助做好军训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三、军训时间、地点和安排 1.军训时间:2014年8月15日19:00开训,8月23日结束。 2.军事技能训练地点:篮球场、足球场、校内部分道路及空闲场地(可根据天气、训练要求和连队需求,机动选择);军事理论教学地点:学院礼堂。 3.各系于7月14日前将参训学生名单交学生处(以班为单位,电子版发到学生处邮箱yxnzyxsc@126.com,模版请到玉农职专职学生管理群中下载),8月15日19:00将学生集中后在升旗台前交给军训教官。各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交接。 四、军训主要内容及成绩评定 1.技能训练 历时两周,主要完成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单个军人徒手队列动作、军体拳、分列式、阅兵式等内容的学习和训练。 2.军事理论课 按照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36学时,聘请部队教官或学院教师分专题讲授大纲规定的军事理论教学任务,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技术和信息化战争五个部分共计20学时;观看爱国主义专题片12学时;自学及复习4学时。 3.各项比赛和评比 军训期间将开展内务、军容风纪、队列、汇操等多项比赛和评比,各项比赛和评比的结果与集体奖、优秀学员的评选挂钩。 4.成绩评定 成绩由军事理论考试(30%),军事技能训练和内务(70%)两部分组成,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各系党支部书记担任校内军事理论课教师,参与军事理论课的命题和阅卷,辅导员、班主任参与军训成绩评定,班主任负责学分制管理系统中军训成绩的录入。 五、军训纪律要求和说明 1.军训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作息时间,坚持和落实好一日生活制度,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自觉接受管理和约束。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严禁顶撞教官,严禁打架斗殴。 2.军训教官必须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科学施训、严格治训。训练管理中,以教育疏导为主,切忌简单粗暴;要根据训练对象的身体条件和气候条件的变化,掌握好训练强度,严防各种训练事故的发生。 3.在训练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逐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学生请假须凭相关证明写出书面假条,报班主任、系书记、学生处审批。各级要严格审查学生请假原因,非特殊情况下,学生不参加军训超过3天(含3天)者不进行成绩成绩评定,第二年重新参训。 4.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付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核实,系上审核,学生处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后,可以免除军事技能训练,但须参加军事理论课以及内务训练、文艺活动等。 5.军训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要全程陪同(有事向党政办公室请假),配合教官做好军训期间的行政管理、勤务保障和思想疏导工作。军训期间教职工的工作量按加班处理,各系、各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军训期间(8月15日至23日)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早上7:10生活区乘车到学校,下午4:30由学校回城(8月23日中午12:00回城),各系安排1人晚上值班。 6.各系、各部门,应树立服务、教育、管理相统一的理念,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积极配合,人员和管理到位,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军训工作的各项制度。 7.军训期间,军训领导小组成员、军训办公室成员、带队教师必须24小时开手机,听从指挥,加强与教官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8.各系要对参训的教师和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动员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训练活动安全、军训纪律规定和其他安全知识等,不断增强安全观念,把握科学施训尺度。辅导员、班主任在军训之前应严格对学生的体质状况做一次全面排查,对身体不适、有疾病的学生要格外关心和爱护,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沟通,适时建议调整训练内容,确保安全、有序地完成2013级学生军训任务。 学院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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