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138号),现将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本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柏家渭 朱尤锋
副组长: 许建辉 王远丽 张军云 韩建强 董绍辉 普发明
成 员: 郑 健 金 莹 赵 津 马 娅 姜海燕 何晓颖 任德忠 周 潇 禹泽中 韩文俊 徐天永 张开源 姜跃丽 李雪娟 陶跃宏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全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为年度考核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组别的考核。
(二)成立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核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丽梅(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 云
成 员:姜永秀 秦 涛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监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科,负责对考核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核对象和期限
2023-2024学年全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里、质里、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遒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年度考核档次确定条件
年度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1.违反师德师风者;
2.因事因病请假累计5天及以上者;
3.未能完成基本工作量者;
4.有旷工、旷会情况者;
5.发生教学事故者;
6.未严格履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发生失密、泄密等违反保密工作制度行为者;
7.未严格履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平安校园”建设方案》,发生平安校园建设扣分情况行为者;
8.“双肩挑”人员,无相应专业技术工作者;
9.见习期满一年,但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
10.年度培训任务:根据《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管理的通知》(玉教体联〔202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少于90学时或者专业科目少于60学时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优秀档次和优秀候选人
(一)优秀档次
学校本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不超应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数的20%,优秀候选人应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优秀候选人人数=各考核组人数×20%,结果均不进位。
市管干部不占学校优秀档次比例,其中:学校领导正职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实施;学校领导副职的考核由市教体局工委统筹实施。
(二)考核组及优秀候选人
组别 | 人数(人) | 优秀候选人(人) | 备注 |
中层管理人员 | 41 | 8 | |
内设党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 51 | 10 | |
经济管理学院 | 28 | 5 | |
农林科学技术学院 | 25 | 5 | |
建筑与环境艺术工程学院 | 19 | 3 | |
信息电气工程学院 | 18 | 3 | |
食品药品学院 | 13 | 2 | |
动物科技学院 | 17 | 3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 | 1 | |
康养学院 | 8 | 1 | |
教辅人员组 | 14 | 2 | |
工勤人员组 | 20 | 4 | |
本学年度对学校改革发展有显著成绩的人员 | 5 |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 |
合计 | 263 | 52 |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实行以条目和分值为标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根据分级分类考核的要求,共分五个组别进行考核:
1.中层管理人员组。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考核,由组织部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2.教学机构组。由八个二级学院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1)专职教师由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于部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人事科备案。
(2)二级学院管理人员(教学主管、教学秘书、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办法》(附件2)考核。
(3)班主任的考核由学生科和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
3.内设党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办法》(附件2)考核,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4.教辅人员组,包括各部门的教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办法》(附件2)考核,由教务科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5.工勤人员组,包括各部门的工勤人员。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办法》(附件2)考核,由校企部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二)考核程序
1.总结述职(12月4日-12月9日)。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并交实施部门。暂时按2023年表格填写,待收到上级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测评(12月10日-12月13日)。各考核组负责人按考核办法等组织考核对象进行测评,提出考核档次建议,12月13日16:30前将考核建议结果汇总交考核办。
3.审核(12月16日-12月17日)。教务科、学生科、人事科、纪检科、工会对各考核组提出的考核档次建议进行审核。
4.评价与确定档次(12月18日以后)。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档次。
5.公示。考核办将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6.通知结果。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
7.结果备案与存档。考核办按照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关于年度考核的通知报送考核备案材料和奖励审批备案材料;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三)注意事项
1.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提供给各考核组。
2.各考核小组应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和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如建议考核档次为优秀的人选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相应的优秀名额,并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荐。
3.各考核组汇总得分,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根据分配名额及总分排名依序填写《__-__学年考核人员信息表》(附件4)。
4.实施考核时打分不得出现小数点,参考分值:90-95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1-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汇总时打分表上分值全部相同的为废票、总分出现低于60或高于95分的为废票;
6.各考核组汇总考核结果时,上报分值必须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一)驻村工作队员,按照《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实施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反馈派出单位,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档次比例,由派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二)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占考核单位优秀档次比例,按照谁考核谁奖励的原则给予奖励。
(三)对“双肩挑”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四)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六)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七)试用期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八)当年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九)考核年度内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外单位调入的工作人员,不论何时调入,均根据其在原单位和现单位的工作表现为依据,参加调入单位当年度的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八、报送材料要求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或手写,不得加页,并在“个人总结”栏手写签名,落款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本人意见”栏签署“同意单位考核意见”,签名必须手写,落款日期不填。
2.《__-__学年考核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考核表下载地址:学院网站→机构设置→党委部门→人事科→《关于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九、对相关考核办法的解释
1.《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2.《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思余 15887205856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