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组建校级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教创新战略,发挥学校综合优势,切实加强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专业交叉融合,提高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我校拟组建一批研究中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区域特色;科研基础较好,拥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任务能力,能够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具备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的能力。
2.拥有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团结协作、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中心负责人专业突出,职称为讲师及以上。
3.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相对集中,条件良好,现有实验室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
4.研究中心成员最多为5人,临近退休三年原则上不成为中心负责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院级及以上课题被终止研究或被撤项的,时间未满3年的;
2.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
二、申报指南
学校将重点组建以下研究中心,请围绕申报:
1.生物技术防控研究中心;
2.食用菌良种繁育中心;
3.畜禽疫病防控与检测中心;
4.玉溪华大高原农业基因测序中心;
5.云南高原湖泊土著鱼繁育中心;
6.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7.高原特色智慧农业示范推广中心;
8.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中心;
9.ERP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10.云科高原农业众创中心;
11.高原特色农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12.花艺设计产品研发中心;
13.其它:教师可结合区域经济,学校发展和专业优势提出申请成立组建其它研究中心。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者从学院网站“科学研究-科研动态”栏中下载,填写《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研究中心申报书》。
(二)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460947902@qq.com(不要发离线文件),文件命名为“***研究中心+姓名”。
(三)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5份(二级学院审核盖章)于2021年4月7日前交科研处。
(四)项目组答辩,学术委员会会审的形式,最终确定拟组建的研究中心,公示评审结果。
(五)报学院审批,发文公布。
四、条件保障
(一)基础保障
批准立项建设的研究中心,学校提供必要的研究场地和仪器设备。
(二)人员保障
学校确保研究中心负责人、研究骨干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负责人给予一定程的课时奖励。
(三)经费保障
1.研究中心立项后按厅市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2.学校每年给予研究中心一定的经费,提供后勤保障,保证中心正常运行。
五、建设要求
(一)建设周期:三年
(二)建设要求
1.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最终签订的合同执行;每年要提交建设计划和建设总结;科研处将每年考核中心运行情况。
2.研究中心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主,提高科技转化和科技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建设中每年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二:
(1)参与政府项目,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报告;
(2)对接产业,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到账经费不低于1万元;
(3)横向课题经费到账不低于1万元;
(4)积极参与科技服务活动,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200人或现场技术服务不少于10次;
(5)积极开展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400人次;
(6)每年至少开展学术讲座2期;
(7)每年至少有1项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新品种登记、软著和著作等。
3.建设周期结束时需提交结题报告1份,至少在中文或科技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科研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