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社科联关于开展玉溪市第九次(2014—2015年度)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玉溪市第九次(2014—2015年度)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及各社科学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调动我市理论与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玉溪新型智库建设,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根据《“玉溪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市宣发〔2000〕1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玉溪市第九次(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凡属我市人员在国内外报刊(含内部刊物)公开发表和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因不便公开发表,但已被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及实际工作部门采用、效益显著的对策性调研报告和课题,也可申报参加评奖。
由我市作者同市外作者合作研究的成果,本市作者是主编(包括副主编)或主笔的,可以申报参加评奖,但只向我市作者授奖。每位申报者,以一项为限;联名成果,以两项为限(包括个人申报的一项成果在内);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数额不限。
二、申报程序
申报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止,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玉溪市社科联网站(www.yxshkx.cn)下载《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后,由所在单位或有关社科学会提出推荐意见,连同成果一起向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公室申报。申报参评成果时,须报成果一式5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三、奖项设置
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奖项设置为著作类、论文类、调查报告和课题类,拟奖励71项,分设一、二、三等奖。由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由玉溪市人民政府授奖。
四、相关要求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社科学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确保本次评奖工作顺利进行。
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地址:玉溪市抚仙路86号A座1301号
电话:2022593 邮政编码:653100
附件:
关于开展玉溪市第九次(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及申报表.doc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