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png
通知
联系我们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向家庄41号
电话:0877-2991214
邮箱:yxnzyxxzx@163.com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岗位职数使用计划

根据党委会议研究本年度称评审拟使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24个,其中正高4个(正常评审3个、转系列1个),副高9个(转系列3个、正常评审6个),讲师11(转系列3个、正常评审7个、教辅1个)。

、组建评委会

根据本年度申报人员情况及评审工作需要,学校本年度按规定和程序组建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者必须是我校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人员。学校目前拥有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评审权限。

、申报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进行评审。下放的其他系列按照《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28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9号)和《云南省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按相应系列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上报评审。

、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资格审查业绩成果鉴定量化考核评前公示高级职称答辩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复核评审结果公示发文评审结果备案生成职称证书。

、申报审核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850009161630

1.申报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的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对照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思想政治教育型专业技术职务条件选择申报类型进行申报。所有申报者须二级学院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

1填写《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8一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9一份,且二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一致

注:填写《申报表》时请根据评审条件《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填写,仍有问题请在填表期间咨询相关职能部门,若申报截止日期后发生错填错填名称、错填位置等)、漏填等情况,不予认定

2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抽杆夹整理固定,不需装订附目录附件10),原件查验完毕后交还本人保管,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审核后交学校职改办留存。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报送2篇履职期内的主要业绩成果与附件11(一份)。

2.说明及要求:

1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作出书面承诺并在申报表评审表上签字。

2学术成果材料要求应是履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提供期刊封面、完整目录标识本人论文题目、正文全文和封底。用稿通知或网页截图不能作为支撑材料。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须提供全文中文译文。独撰或合著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提供著作封面、完整目录、著作封底、申报人编的重点章节和显示编写字数页面。科研成果提供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或结题研究报告等。

3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20251231日。

49151400-1630,提交申报材料,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9261700

1.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完成以下项工作

1按照《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成立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组将《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组人员名单》(附件14)于工作开始前报学校职改办备案

2申报者所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本项工作由职改办915统一组织):申报者提交的《申报表》上逐条审核并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审核日期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经审核同意推荐的,须在二级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发布当天公示内容须包含推荐名单及申报者材料;填写上报《公示情况说明》(附件15

4公示无异议,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组申报表填写二级学院初审意见”;在《评审表》上出具明确的基层单位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明确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

2.关于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名额的说明:

各二级学院应切实落实审核推荐责任,按当年各层级正常申报评审人数的80%四舍五入择优推荐;如超出名额进行推荐的不予受理。

逐级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101517:00

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查组二级学院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推荐程序进行复核把关,并对复核情况负责。驳回的,要明确驳回原因,以便申报人和二级学院及时规范完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超出受理范围或发现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审核不通过。符合条件的,须明确推荐意见,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至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业绩成果鉴定和量化考核截止时间为20251022

1.关于业绩成果鉴定:论文须刊登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论著、教材须正式出版,且均须为申报人申报专业;送审论文、论著、教材等须提供原件备查。

2.关于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结束,申报人到职改办领取考核结果通知单。若申报人认为考核分数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分数申请,逾期不受理。申报人可在查分期内提交一次申请,不可重复提交。职改办在查分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复核考核分数并反馈复核结果。

评审时间

拟定于202510

七、纪律要求

(一)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1.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2.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3..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4.其他违规行为。

实行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评审专家存在以下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1.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

2.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3.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

4.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

5.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

6.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交换,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

8.其他违规行为。

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1.未按规定对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2.未按规定选取评审专家,违规对外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应当通知评审专家回避的未及时处理;

3.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4.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

5.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

6.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7.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8.其他违规行为。

(四)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以下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职改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暂停该二级学院本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1.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

2.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

3.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4.其他违规行为。

(五)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违纪违法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其他说明

(一)教学工作量考核依据: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二)教学工作量的考核方式:以课程归属进行考核。

(三)属实认定只针对有正式文件或正式证书并且在职能部门有备案记录的复印件进行属实认定,不对公示材料或者未正式发布文件、材料进行认定。

(四)比赛按排名获奖的,在申报人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赛人数材料的基础上,按参赛人数的10%20%30%40%折换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职称证书办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要求,2025年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需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i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根据《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修订)》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按每半天2课时计工作量。

、本通知内容若与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执行以后续通知为准,通知职改办负责解释。

十一.职称申报群

 

联系人:郭老师 15687749552

 

附件:1.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助教

2.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讲师)    

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教学科研型副教授

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教学为主副教授)

5.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思想政治教育型副教授

6.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教学科研型教授

7.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教学为主教授

8.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称申报表

思想政治教育型教授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10.封面及目录模板

11.鉴定意见表

12.职称申报材料常见问题清单

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14.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组人员名单(模版)

15.公示情况说明(模版)

 

 

202584

附件1: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助教).doc
附件2: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讲师).doc
附件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教学科研型副教授).doc
附件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教学为主型副教授).doc
附件5: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思想政治教育型副教授).doc
附件6: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教学科研型教授).doc
附件7: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教学为主型教授).doc
附件8: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表(思想政治教育型教授).doc
附件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doc
附件10:封面及目录(模板).docx
附件11:鉴定意见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填报).doc
附件12:职称申报材料常见问题清单.doc
附件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资料袋封面参考样表).doc
附件14:公示情况说明(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