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理赔材料说明
鉴于我院同学对学平险理赔意识的提高,理赔率逐年上升,但存在理赔时不能准确确定理赔责任范围及医疗材料不全,导致无法理赔的现象,为了准确确定理赔责任范围和提高材料的准确性,特对学平险理赔责任范围和理赔时所需材料(主要针对门诊和住院)做如下说明:
1、 理赔责任范围:学平险责任时间(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因学生本人不慎导致的自己意外门诊、住院或疾病住院属于理赔责任范围。
2、 意外门诊需要材料: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原件(附处方)
3、 意外住院、疾病住院需要材料:检查材料(如血液检查、CT检查等)、病情诊断、住院小结(或住院证明)、用药清单、费用单据(或分割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即检查→诊断→住院→用药(缴费)→出院→理赔医保(理赔后的费用单据叫分割单)→理赔学平险。
4、 注一:疾病门诊不予以理赔,如结石,属于疾病,需住院才能凭材料理赔,门诊则不理赔;
注二:在各级公立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能理赔,私人医院就医则不理赔,但骨伤科可以在当地医保定点合作的私人医疗单位就医并理赔(以医保报销为准);
注三:诸如意外怀孕、被打伤、既往史病(如先天性心脏病,参保前就已经存在的疾病)不在理赔范围;
注四: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应当先理赔医保,再理赔学平险。理赔医保时,提醒原件收缴方,还需要理赔其他学平险,要求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收缴原件单位的红色公章,凭有红色公章的材料复印件才能理赔学平险。如无医保理赔,则可直接凭借加盖医院公章的材料原件理赔学平险。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