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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

213376玉人社发(2018)230号(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doc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玉溪市财政局

  

  玉人社发〔2018〕230号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待遇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水平,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负担,建立更加完善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根据《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玉政发〔201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进行调整(详见附表),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表: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调整表

  

  

  玉溪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调整表

  序号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1

  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00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80000元,大病保险270000元。

  2

  住院起

  付标准

  一级医院:300元

  二级医院:600元

  三级医院:800元

  省外医院:800元(仅零星报销执行)

  3

  住院报

  销比例

  一级医院:95%

  二级医院:92%      

  三级医院:90%

  省外医院:90%(仅零星报销执行)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相应上调2个百分点。

  4

  乙类药品

  按住院比例报销

  5

  成分血

  按住院比例报销

  6

  门诊特

  检特治

  1、单项检查≥200元,单项治疗≥400元。

  2、普通CT扫描(210300001a)、超声胃镜检查术(310902009a)、结肠镜检查(310903005a )、经内镜胆管内超声检查(310905024a)、胃十二指肠镜检查(310902005a)、体外冲击波碎石治疗(311000040)、经电子胃镜特殊治疗(310902006c,310902006d)、经纤维胃镜特殊治疗(310902006 a)、经胃镜碎石术(310902008a)、经内镜结肠治疗(310903009a、310903009b)、螺旋CT扫描(210300001b、210300001c)、磁共振平扫(210200001d)、彩色多普勒胸部超声检查(220301001a)、 彩色多普勒腹部超声检查(220301001b)、彩色多普勒胃肠道超声检查(220301001c)、 彩色多普勒泌尿系超声检查(220301001d)、 彩色多普勒妇科超声检查(220301001e)、腔内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220302011)、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220400001)、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220600004)、左心功能测定(220600010a)、动态心电图(310701003)、 动态血压监测(310701021b)、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270800004)

  具备上述其中一项,按80%的比例报销。

  7

  住院医

  用材料

  

  单项(套)费用单价<1000元,按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单项(套)费用单价1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按70%的比例报销;

  单项(套)费用单价10000元-30000元(含30000元),按60%的比例报销;

  单项(套)费用单价30000-60000元(含60000),按50%的比例报销;

  单项(套)费用单价>60000元,按40%的比例报销。

  

  8

  门  诊

  慢性病

  

  一个病种:≤260元,按80%的比例报销;>260元≤350元,按60%的比例报销;>350元≤500元,按50%的比例报销。

  二个病种:≤300元,按80%的比例报销;>300元≤400元,按60%的比例报销;>400元≤600元,按50%的比例报销。

  三个以上病种:≤350元,按80%的比例报销;>350元≤450元,按60%的比例报销;>450元≤700元,按50%的比例报销。

  

  9

  医疗照

  顾人员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个人自付部分,报销70%;

  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95%。

  以上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列支。

  

  10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

  在享受普通退休人员应划个人账户比例的同时,每人每年个人账户补助3000元,1月、7月分两次划入。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10%。

  11

  门诊急

  诊抢救

  按90%的比例报销

  12

  门  诊

  特殊病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符合病种用药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抄送: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