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相关说明
各系(部)、行政部门:
2017年的预算工作已开始,经请示领导讨论同意,请学院各系(部)、各行政部门结合本部门2017年工作需要,在2016年12月25日前将本部门预算申请表的书面及电子版(353440218@qq.com)交计财处,以便统筹考虑,综合汇总上报,经学院讨论审定后再下达各部门遵照执行。
请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过时不再受理。对于本次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支出,将不再给予报销支出。
一、各申报项目与经费分配的计算
(一)系(部)申报项目与经费分配
1、列出各系学生及教师人数
(1)实有学生总人数:注明大专、中专人数,分年级、班级统计(可另附表格)
(2)实有教师总人数
2、各系(部)2016年可支配经费总额 =实有学生数×200
3、体育部、思政部:部门预算单独申报,分别由体育部和宣传统战部负责。
预算申报金额为:2017年可支配经费总额=全院学生数×20
4、系(部)可支配经费的申报项目与金额构成
(1)办公费=教师人数×80+各系学生总人数×5(体育部和思政部参照行政部门执行)
注:办公费主要包括办公日常耗用品,不包括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用。
(2)教学业务费:其中学生活动费和毕业生实习费按以下标准申报:
①学生活动费=各系学生总人数×25
②毕业生实习费
毕业生实习费由招就处依据各系上报毕业生实习方案统一申报实习费预算
(二)行政部门申报项目与经费分配
1、行政部门办公费:按2000元申报
注:办公费主要包括办公日常耗用品,不包括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用。
2、专项经费
二、教学用实验室或实训室项目建设由教务处组织系(部)申报后汇总统一上报,经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系(部)实施。
三、2017年原则上不再预算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购置费,对确有需要购置的系(部)、行政部门须经院领导批准后再实施。
四、不进行预算申报项目
1、各系(部)、行政部门的师训费、差旅费、招待费不再申报,在职人员培训、学习、会议等外出事务由学院进行统筹。
2、各系(部)班主任津贴不再申报,根据学院执行的内改方案安排。
3、其它已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项目。
五、2017年各系(部)教学业务费、各行政部门专项经费预算应结合科室工作实际需要,高度重视,准确核算,本着支出项目用途具体明确和便于操作实施的原则,做好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内控工作。(细分项目也可另附表格一并报送。)对于在2016年10月份已申报的项目,不需要再单独预算。
部门预算申请表请到学院网站公告栏或计财处网页下载。
附件:
计财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