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各年级学生学费、住宿费缴费数据已下发你系,现将缴费核查、催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在本学期对各班每个学生的缴费情况进行核查,相关表格已发至各系辅导员的邮箱,数据有误的请核实缴费收据后在电子表中注明,于2015年11月2日发至邮箱778213438@qq.com。
二、各系核查学费后,对尚未缴清应缴学年费用的,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室缴清费用。
1、毕业实习的学生第三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应督促其在2015年11月10日前缴清。
2、所有在校生(非毕业生)所属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必须在2015年11月6日前缴清。
三、严格执行学院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学费、住宿费的缴费情况应与其毕业实习和学籍注册挂钩。
请各系务必落实并做好学费、住宿费缴费的宣传、通知和催收工作。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