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实践教学人员职责及工作量核算试行办法
为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规范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和统计,确保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取得实效,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二级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二级学院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学主管兼任办公主任,配备1名专职管理员和2名教师代表。
二、实践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组长和副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和考核工作。
2、负责组织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规章制度的制(修)定。
3、负责组织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的台帐建立、资产管理、资料上交和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组织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日常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规章制度修(制)定、归档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数据、台帐和报表等的填写、上报和归档管理工作。
4、每月组织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相关材料和表格。
5、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院学生对管理员、专职管理员、任课教师和实训室(实训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实训部备案。
6、协助组长完成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本学院1-3个实训室(实训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2、核实、统计和汇总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资产台帐、各种数据和报表,全权负责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资产管理,做到学院、系、室三账一致,账物相符。
3、核实、统计和汇总本学院实践教学相关指标、各课程和各实训室(实训基地)耗材情况。
(四)教师代表职责:在组长、副组长和办公主任的组织下参与本学院每月一次的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并填写相关材料和表格。
(五)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1—3个(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实训室(实训基地)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对实训室(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对卫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学期与使用教师签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使用人员安全使用承诺书》;每周对管理的实训室(实训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相关材料和表格;填写《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登记表》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践教学耗材登记表》;及时办理自己管理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资产交接手续和各种数据、台帐和报表建立和变更等工作。
2、负责自己管理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修(制)定、归档和管理工作。
3、负责自己管理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践教学项目的准备工作。
4、协助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专职管理员完成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的其它工作。
(六)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1、按课程教学计划与管理员签定《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使用人员安全使用承诺书》,填写《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登记表》中“预约情况”、“指导情况”和“改进措施”部分。
2、对学生实践教学教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协助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员进行实践教学准备,负责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4、协助组长、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和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员完成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的其它工作。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核计
(一)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实训室(实训基地)专职管理员为坐班人员,不另核计工作量。
(二)二级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教师代表的工作量根据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的次数进行核算,一般按每全部完成本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一次核计4课时的工作量。
(三)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的实践教学工作量主要由管理工作量、准备工作量和其它工作量三部分组成(与学院有其它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执行)。
1、管理工作量(L1)
主要指完成实训室(实训基地)常规管理的工作量,每学期以16周计算管理工作量。实训室管理工作量以2学时/周.室核计;实训基地以3学时/周.个核计。
2、准备工作量(L2)
主要指按照课程教学计划要求准备好相关实践项目的器具、材料和试剂等的工作量。准备工作量按每个实训项目1学时核计(机房、模拟实训室不核计准备工作量)。
3、其它工作量(L3)
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配合科研、社会服务和临时性训练等的工作量按相关部门审批的工作量核计。
(四)任课教师的指导工作量
主要指进行实验实训时独立指导实践教学的工作量。任课教师的指导工作量按实际指导项目的课时数核计(学生人数系数和时段系数与理论课时相同)。
四、实践教学工作量的统计
各二级学院在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前须向实训部报纸质版的二级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各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名单。
1、二级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教师代表的工作量。
由教学主管按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的时间节点提交每月一次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的《…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记录表》和《…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隐患自查台帐》等材料,由实训部统计、审核。
不按学院时间节点和无上述材料,不核计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教师代表的工作量。
2、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由各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按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的时间节点向实训部提交如下材料,由实训部统计、审核。
(1)每学期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使用人员安全使用承诺书》。
(2)每周的《…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记录表》和《…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3)每月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登记表》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践教学耗材登记表》。
(4)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资产变更台帐和移交接手续。
不按学院时间节点和无上述材料,不核计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3、任课教师指导工作量由教学秘书按教学日记统计上报教务处。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3日